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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希腊哲学》之苏格拉底

作者:傅伟勋 浏览: 发表时间:2025-04-28 17:11:43 来源:本篇摘自傅伟勋先生《西洋哲学史》一书

简介:傅伟勋(1933-1996) 台湾著名哲学家、生死学学者。台湾大学哲学系毕业,后负笈美国伊利诺大学攻读哲学博士。曾在台湾大学、伊利诺大学、俄亥俄大学等校任教。后至美国天普大学宗教系,担任佛学与远东思想教授,并主持东方哲学与宗教部门博士班研究。著作包括《从创造的诠释学到大乘佛学》(1990年度嘉新水泥最优良著作奖)、《死亡的尊严与生命的尊严》(1993年度联合报“读书人”最佳书奖)、《学问的生命与生命的学问》(1994年度行政院新闻局个人著作金鼎奖)、《中国哲学指导》等中英文专书,以及数十篇中、英、日文专论。主编《世界哲学家》《世界思想文化史》《现代佛学》《生死学》等中文丛书,《亚洲思想与文化》《亚洲哲学宗教资料书暨要论》等欧美语文丛书,以及十部左右专书。


苏格拉底

关于苏格拉底(Socrates,470-399 B.C.)的生活和思想,最能提供我们根本资料的是齐诺芬(Xenophon)、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三家。齐氏著有《回忆录》(Memorabilia)一书,平实记述苏格拉底的生活断片。齐氏所述,虽有通俗之嫌,大体上尚能符合事实。他从功利主义的观点理解苏格拉底为一位伦理实践家。柏拉图《对话录》中的苏格拉底则多少带有理想化色彩,难于分辨本来面目的苏格拉底与柏拉图式的苏格拉底。学者对此辩论不休,迄无定见。著名的柏拉图专家泰勒(A. E. Taylor)甚至肯定柏拉图的中期对话录仍是苏氏思想的表现,且以苏格拉底为形相论的创始者。我们所能大致确定的是,柏拉图的早期对话录,如《自辩》(Apology)、《克利多》(Crito)、《拉克斯》(Laches)等篇比较如实记载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至于亚里斯多德的叙述,则多从论理探求的侧面,视苏格拉底如逻辑专家,认为定义法与归纳法的发明应属苏氏的功绩(参阅《形上学·卷八·章三》)。

(一)生涯 关于苏氏之父是否为一个雕刻匠,至今仍是疑问;不过他的母亲曾是能干的助产妇,则为确凿的事实。苏氏娶妻甚晚,一般传说其妻克散蒂琵是个悍妇,并不可靠。苏格拉底的七十年生涯,若以他在三十五至四十岁之间所遇到的德尔斐(Delphi)神谕事件为界,可以划分前后二期。前期的苏格拉底是理论哲学家,后期的他则是实践性的伦理学家,可称之为“街头哲学家”。

我们对于苏氏前期的生活,不具详实的记录。我们只知苏氏在青年时代曾从事于自然研究,而与阿尔克劳斯以及毕达哥拉斯学派有过密切的接触。其次,苏格拉底亦曾研究论理问题。西元前450年左右,他在雅典与巴门尼得斯及其高弟齐诺有过思想上的谈论。他从伊利亚哲学家学到了一种假设的方法。我们甚至可以说,苏氏的方法不外是继续发展齐诺辩证术的思维成果。另一方面,苏氏与当时的诡智学派辩士之间也有亲密的交往,尤其普罗塔哥拉斯对于苏氏的思想发展可能有过重要的影响。大体上说,苏氏从此派所学到的是修辞文法等语言技术与文化习俗方面的实际知识。

至于宗教方面的教养,据说苏氏自幼便有听取一种神秘的戴摩尼昂(daimonion)之声,故常陷于默祷或精神恍惚的状态。传说苏氏在坡提戴亚战役从军时,曾有一次自某日清晨至翌日清晨,始终默念不动,最后朝向冉冉上升的旭日祈祷片刻,而后离开原地。戴摩尼昂之声可能只是苏氏内心或良心之声,警告苏氏谨慎行事;亦可能是奥尔斐宗教所予苏氏的一种神秘性灵感。“灵魂”概念所以成为苏氏思想的根本概念,似与奥尔斐——毕达哥拉斯一系——的神秘宗教体验极有内在关联。

德尔斐神殿的一件奇事形成了决定苏氏生活与思想的转折点。一日,热爱苏氏人格的青年凯利贲在德尔斐祈求神谕,世上有否聪慧超过苏格拉底的人。神殿女巫所传的神谕是,苏格拉底是世上最有智慧的人。虔诚而又谦虚的苏格拉底闻此神谕,颇为惊讶。他虽不能置信,亦不敢推定神谕只是谎言。于是苏氏开始一一访问雅典当时的社会贤达,欲从问答探寻神谕的旨意究竟何在。与各界名流互相问答的结果,终使苏氏获一满意的答案。苏氏发现到,他所访问过的政治家、诗人、艺术家等流原与自己一样,皆是无知之人;连他在内,本无所谓真正聪慧的人。神谕所启示者,不过是说,苏氏不像他人,以无知为知而自满自傲;反而虚心承认自己本来的无知,对于智慧或知识表示绝对诚实的态度。换言之,神谕所以褒扬苏氏为天下第一智者,原是由于苏氏具有“无知之知”。从此以后,苏氏开始出入雅典街头巷尾,自以劝导同胞自觉自己的无知与关怀自己的灵魂为毕生使命。由于苏氏揭发各界社会人士的无知底细,可能得罪了不少有权有势的雅典市民。况且在政治上,苏氏痛责当时弊端百出的“民主政治”,标榜一种贵族政体,更是加深了一般市民对于他的恶劣印象。

西元前399年,米勒特斯等三位雅典市民以下列罪名控诉苏格拉底:“腐化雅典市民,同时不信仰国家所遵奉的希腊诸神而反信新的戴摩尼昂。”其实这不过是表面上的理由,真实的控诉理由乃与苏氏公然反对当时腐化的“民主政治”作风有关。然而苏氏在法庭上披露自己平日所思所信,毫无妥协意向,触怒了庭上裁判官们,终以三百六十一票对一百四十票判决苏氏的死刑。坐牢期间,苏氏仍与一班爱慕他的友朋弟子侃侃谈论灵魂的不朽与人生的智慧等问题。苏氏不听众友劝告而设法逃奔他邦,反而坚持服从国法的道理,终于从容服毒,溘( kè)然长逝。苏氏最后的遗言是:“克利特(弟子名)啊,我还向医神阿斯克利披亚斯欠一只鸡,请你代为献奉,不要忘掉。”

(二)思想 苏格拉底所最关心的哲学问题乃是所谓“灵魂的关怀”(epimeleia psychēs),希求灵魂更趋于善。他站在理性主义的立场,认为灵魂的核心在乎理性(logos),而理性固有的功能则在对于善恶培养深邃的智慧。因此,灵魂关怀的真缔即不外是追求或爱好(philein)能予分辨善恶的高度智慧(sophia),俾便圆现灵魂之德(aretē)。这就是苏氏所理解的“哲学”(philosophia)的根本义谛。换言之,哲学就是人存在生活的至善之道,亦即人类理性所欲获致的客观知识,尤其善恶方面的实践性知识。在柏拉图《飨宴》中,苏氏藉用女祭司狄奥蒂玛(Diotima)之语规定哲学家之爱为一种对于智慧的思慕(erōs)。真理探求者处于智慧与无知二者之间,而以中间者身份追求不朽的智慧或绝对圆满的知识。没有人不关怀自己的灵魂,灵魂的关怀亦不外是至善生活的探求;为了能过至善生活,我们务须预备有关至善生活的根本知识。哲学思索的最后目标是在获得这种独一无二的知识自体。苏格拉底是西方哲学史上首次明予界说哲学为“爱慕智慧”(love of wisdom)的伟大思想家。

苏格拉底与诡智学派最大的思想差异,是在后者执守感觉主义或即主观主义的真理论,而把真理问题解消而为常识问题甚或修辞问题;苏氏则通过理性作用探讨客观的真理或即概念的(conceptual)知识。苏氏尤其关心各种伦理之德的真确义蕴以及客观的道德法则。苏格拉底经常藉用对话或问答层层掘发“何为德?”(柏拉图《普罗塔哥拉斯》《米诺》《国家》)、“何为勇敢?”(《拉克斯》)、“何为节制?”(《卡尔米得斯》)、“何为虔诚?”(《优西弗龙》)、“何为友谊?”(《利西斯》)、“何为正义?”(《国家》《果加斯》等篇)、“何为美?”《费德拉斯》《希比亚斯第一》等篇)、“何为不朽?”(《费多》)等等名辞的固有义蕴。苏氏对于此类价值概念的探求工作,多半没有获致决定性的结论。然而重要的是,苏氏深信此类概念必须有其客观真确的定义,否则人类生活的一切伦理实践无由建立适切可循的行为规准。苏氏以为,设若一切概念,一切德目,皆如诡智学派所云,只是相对主观甚或权宜方便的,则因缺乏任何客观可靠的真理准绳,一切思想文化乃至行为实践岂不导致真伪不分、善恶无别的混乱状态?客观的真理规准,尤其是关涉人存在灵魂问题的善恶概念,必须俨然存在,只要我们抱着无比的智慧之爱追求探索,总有豁然贯通、自证自得的一天。苏格拉底哲学思想的伟大,就在他能以身作则,通过毕生的真理探求历程,对于后代启发:中间者形态的哲学思索(Philosophieren)远比结论形态的哲学(Philosophie)更富意义与价值。

苏氏为了获取诸般德性的客观义蕴所采取的方法,是一种所谓“问答法”或即“对话术”(dialogos)。苏氏认为,惟有通过理性存在者的共同思索或讨论,才能逐步发现客观真确的德性概念及其界说。因此他在日常生活之中时与弟子们或一般雅典市民进行问答式的哲学思索。譬以“何为勇敢”的题材来说,苏氏本着“无知之知”的探求精神,先让对方提出初步的界说,而后经过一番共同的理性反省,扬弃原初的界说;如此步步逼紧问题核心,修正再修正,创获再创获,随着思维的深化层层导出更客观更普遍的“勇敢”义蕴。苏氏的问答法首先假设对方的立论成立,而后通过该一立论所衍生的自然结论,寻出论理的矛盾,因之修正原有假设,企获更高层次的理性概念。苏氏方法故又称为假设法,亦称辩证法(dialectic)。苏氏此一方法,无疑地深受齐诺辩证术的理论影响。由于苏氏之母曾是助产士,苏氏亦将自己喻如思想上的助产医师,旁助思想问答的对方产生更新更真的思想婴儿。因此苏氏方法亦可比喻之为一种“助产术”(maieutikē)。哲学思索应从现实性出发,对话的开端也就始于日常事例。然而对话的目标是在获致普遍定义或真理规准,自始至终需有理性的思维穿梭其间。亚里斯多德对于苏氏方法赋予很高的评价,说:“归纳论证与普遍定义二者(的发明与使用)应归功于苏格拉底”(参阅《形上学》,1078b28-9);如就上述之说而言,可谓评价透辟。

苏氏对于普遍定义或客观概念的探求工作,可能预设某种存在学的奠基理论;换言之,苏氏的探求,乃是一种“发现”(discovery),而非“发明”(invention)。供给我们此一理解的线索的,是柏拉图《米诺》中苏格拉底所倡导的“知识即回忆”说。该篇叙述苏氏曾经旁助友人的童仆“自动”算出有关几何图形的面积问题,从而证明知识原是生前的“回忆”(anamunēsis)。据此,他的助产术则不过是协助他人取回此种回忆的催生工作而已。苏氏或因不擅长于纯粹思辨的功夫,或因专心探讨伦理实践问题,并未彻底考察存在学的奠基可能性,只是留下了若干潜在着的发展线索而已。苏氏弟子柏拉图乃继承了此一可能的理路,终于展开规模宏伟的形相论体系,而为普遍概念或理性真理的存在学奠基理论。

与“知识即回忆”说具有关联性的是苏氏对于灵魂不朽的信仰。苏氏此一信仰曾受奥尔斐一系的宗教思想的影响,同时混有苏氏本人的宗教体验。只是苏氏对于灵魂超升之后的彼岸世界有何观念,并不十分明了。柏拉图在《费多》《费德拉斯》以及《国家》等篇所提出的几种关于灵魂不朽的论证很可能是柏氏对于苏氏不朽信念予以合理化的思维成果。

苏格拉底强调客观知识为行为实践唯一可靠的手段,并且进而主张“知德合一”之说,认为所谓“德”根本上只是“知识”(epistēmē)。因为既没有人不关怀自己的灵魂,一定不会具有知识而做坏事;没有人故意去为非作歹,作歹的人只是无知。所谓有智慧的人,即是知道什么是对且愿实践什么是对的人。柏拉图《普罗塔哥拉斯》记载着苏氏“德即是知”(virtueisknowledge)的见解,如:“一切皆是知识——正义、节制、勇敢等等无不皆然”(《普罗塔哥拉斯》,361b);又如:“德与智慧一般无二,邪恶的根源乃是无知”(《普罗塔哥拉斯》,360d)。这种观点,在哲学史上特称之为“伦理的主知主义(ethicalintellectualism)”;理性主义者或观念论者多半喜欢采取这种观点。苏氏似乎以为,就德之分化机能而言,可有正义、虔诚、勇敢、节制等等分殊德目;若就德之统一整体而言,不外指谓智慧本身。由于苏氏极力主张,一个人只要知道什么是善,就必然为善,而决不为恶;他的主知主义理论,乍见之下似与日常实际事例不太吻合。苏格拉底说:“世上没有自愿作恶之人”(《普罗塔哥拉斯》,358e)。又说:“有意伤害(他人)、撒谎或作恶者较诸无心为恶之人,尚高一筹”(参阅《希比亚斯第二》);因为前者能够知道什么是善,故具为善的可能条件(潜在力量),而后者则因缺乏知识,毫无为善的希望。苏氏的原意不外是说,不带善的知识的行为,不能称善;所谓善,完全等于善的客观知识,而此所谓善的客观知识也同时指谓智慧而言,因为能够按照此种知识而彻底实践的,才有资格叫做善的知识。亚里斯多德在《尼可马卡斯伦理学》中批评苏氏学说忽视了灵魂的非合理性(irrationality)侧面,诸如冲动、意志作用等等;因为一般人的日常行为大半受制于情意冲动,虽然了解什么是善,宁愿听从非合理的灵魂之指使,而明知故犯。十九世纪俄国小说家杜斯妥也夫斯基(F. Dostoyevsky)的《地下室手记》(Notes from Underground)一书,创造了所谓“地下室人物”,对于人类行为常有踰越理性常轨的非合理性现象描述得淋漓尽致。不过苏格拉底还可进一步辩护自己的理论说,明知故犯之人虽比无心为恶之人高出一筹,毕竟仍未理解真正的善的知识;因为苏氏坚信具有善的知识者决不明知故犯

作者以为,苏氏伦理的主知主义学说正确与否,涉及“善”(good)的语意约定问题。苏氏规定善为理论(知识侧面)与实践(行为侧面)同时兼备的普遍概念,因此善可视如知识,而无所谓明知故犯等问题产生。至于亚里斯多德的批评,则偏重伦理问题的学问性,认为苏氏对于善的概念赋予理论实践并重的见解,容易混淆学问性的伦理学问题与实际的行为实践问题。事实上,由于两者对于善的概念所予语意不同,应无根本的理论对立。再者,苏格拉底自己的人格能够实践知德合一之理,只受理性的指挥,而不为感情所操纵;因此就他的立场而言,他是如此真挚地探求人存在的智慧,实在不能理解人为什么会知道了善而反去为恶。我们如能专就苏格拉底的实践性人格体会伦理的主知主义观点,应不致产生任何疑惑。

苏格拉底依据德即知说,主张德之可教导性(virtue is teachable)。柏拉图《普罗塔哥拉斯》《米诺》诸篇记述着苏氏联贯知德合一与知识回忆说而发挥出来的有关道德教育的理论。于此所存在着的难题是,我们如何觅求深知德之概念为何且能教人以德的人材,因为苏氏也承认从来没有一个真知灼见的哲学家曾经明予规定德之概念究竟是什么,连苏氏本人也是耗尽毕生精力,而始终在暗中摸索之中。由此看来,德之概念乃是人类所梦寐以求的最高价值理想。苏氏最大的贡献是在发掘了伦理实践的客观真理探求理路;至于德的概念究具何种具体内容,苏氏所留下的只是点点滴滴的可能线索而已。

大致说来,苏氏思想的内在发展线索可有以下三条:(1)苏氏主知主义或理性主义的性格如果继续发挥下去,可以建立存在学奠基理论或逻辑思维法则;柏拉图及其高弟亚里斯多德乃继承了此一线索,而为古代哲学的正宗。(2)苏氏伦理实践的性格则由小苏格拉底学派之一安提斯西尼斯(Antisthenes)所创立的犬儒学派所继承,终于发展而为极端苦行主义的理论。(3)苏氏伦理思想也孕育着幸福主义的性格;换言之,苏氏认为善即智慧,有智慧者行善,必然伴有一种行善本身的快乐。智者的心情总是愉快的。苏氏所谓“知而仍行不善者殆无”之语已涵蕴着幸福主义的意义。这就是苏氏伦理的主知主义所附带着的“德即是得”的理论。小苏格拉底学派之中亚理斯提帕斯(Aristippus)所开创的快乐主义理论乃是片面发挥苏氏此一侧面的思想成果。

在政治方面,苏氏决然反对毫无政治知识的乌合之众所构成的所谓“民主政治”。因为苏氏深信,正如木工需要具有木工知识的木匠,医疗需有医学知识的大夫;政治亦需具备管理众人之事的完全知识的智者。苏氏称此具有专门政治知识的人为至善(ariston),此为后世“贵族”一辞的希腊字源,只有这种至善者可以统治(kratein)一个国家。“贵族政治(aristocracy)的理论乃渊源于此。柏拉图在《国家》中所构想的哲人政治说乃是继续发挥苏氏贵族观念论理路的理论结晶。

斯塔斯总括苏格拉底为止的希腊哲学发展,明确地指出苏氏哲学的不朽功绩,说:“自泰利斯直到此时思想发展的经过分明显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绝对的信仰,不是根据理性,仅乎是照例盲从的信仰。第二个阶段的思想都是破坏的怀疑的,否认前一阶段所肯定的一切。第三阶段便是信仰的恢复,但是这个时期的信仰是根基于概念、理性,而非复徒立于习惯之上了”(中译本,台湾商务印书馆,第120页)。理性主义是西方哲学的一大主潮,而苏格拉底乃是开导此一思想大河的鼻祖,实有不可磨灭的思想功绩。苏氏理性主义再由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发挥光大,终于奠定了理性主义的灿烂前途。


附注:

①参阅柏拉图《自辩》。

②参阅柏拉图《费多》。

③苏氏所谓知识,并非外在的科学知识或实际生活技术,而是意谓着与灵魂的关怀息息相关的伦理实践的内在知识,于此知识与智慧二语义蕴几同。

④参阅柏拉图《拉克斯》。

⑤此处所云知识,特指纯然理性的知识,亦即概念知识,而有别于感性经验。苏氏当然不致承认感觉经验亦属生前的回忆。

⑥据此,明知故犯之明“知”,并非“明”。

⑦“得”即”自得其乐”之谓。




责任编辑:杨志阁

《古代希腊哲学》之苏格拉底
关于苏格拉底(Socrates,470-399 B.C.)的生活和思想,最能提供我们根本资料的是齐诺芬(Xenophon)、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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